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是阳江市公安局的直属行政单位,主管江城区的公安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组织落实。
(二)维护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全区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
(四)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管理出入境工作。
(六)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七)监督消防工作。
(八)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工作。
(九)协助实施对来江城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内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管理拘留、戒毒所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十二)负责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处警和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救助。
(十三)负责对公安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公安经济收支。
(十五)承办市公安局及江城区委、区政府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