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七五”普法成果,深入推动全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省公安厅《关于广东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及市普法办有关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和市局《2019年度阳江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按照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公安机关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警种、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
二、年度主要任务
(一)明确普法责任,推动全局落实普法职责
1.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各警种部门要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分局具有执法办案、服务管理职能的警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围绕需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等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及普法工作制定本警种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并报分局普法办备案。
(二)加强系统内普法,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2.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内法规以及法治理论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以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定期组织学法。每年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举办2期以上法制专题讲座。
3.完善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各警种部门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及我省、我市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
4.落实出庭应诉及庭审旁听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至少组织1次本级公安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落实民警庭审旁听制度,年内至少组织1次民警旁听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强化领导和民警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思维养成。
5.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大培训活动。分局政工室牵头、法制大队配合,在全警中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举办“我为谁执法、我为什么执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防止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要紧紧围绕当前公安执法实际,把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常用常备的技战术统筹纳入新警培训、首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必学必考课程及警察培训学校教学内容,大力提升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立足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重点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案民警出庭作证等方面对各办案警种、部门领导和民警开展系统培训。按照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按照市普法部门的部署,组织公安民警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注重运用执法手册APP、“云学院”“微警校”等内外网载体,采用典型案例剖析、标准示范演示、实战场景模拟等形式,健全常态化的执法教育培训机制。
6.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将本级公安机关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加强考试结果运用,将执法资格与民警录用、岗位任职、晋职晋级、考核评优等挂钩。
(三)在执法工作中普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效果
7.在执法办案全过程普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在受立案环节,对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的,要及时告知当事人理由及法律依据,争取当事人理解;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时,要在讯问、询问、行政处罚前告知、鉴定结论告知等执法环节过程中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面对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向当事人摆事实,讲法理,告依据,把执法办案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
8.强化案件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中向社会公众公开已作出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宣传、法制部门要加强案件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指导基层办案部门依托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案件信息,落实告知机制,保障当事人权益。
9.在决策制定过程中普法。分局直属各单位年度有规范性文件起草任务的,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出台后,要通过媒体对政策进行解读,并将相关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发布或者在公共场所陈列,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四)面向社会普法,带动全民遵法守法
10.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各具有执法办案、服务管理职能的警种、部门要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有关警种部门年内要向分局普法办至少报送3个案例。
11.强化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组建本单位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加强对外普法宣传教育,积极选派人员加入普法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活动。
12.结合职能强化对外普法。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普法计划,开展具有公安特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其中,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普法前沿阵地,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派出所社区民警的重点工作,以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为载体,重点加强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务工人员、乡村(社区)居民和重点管控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法治需求,重点了解弱势群体是否受到不法侵害,是否受到不平等待遇,是否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等,及时为相关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及处理建议,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避免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全局具有执法办案、服务管理职能的警种、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广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为公众答疑解惑,获取公众理解与认同。各有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对外宣传:
指挥中心:围绕“110宣传日”组织指导各警种各单位针对突出治安问题向社会群众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增进群众对110的理解。宣传股要组织各单位针对专项行动成效、案件办理进程、涉警舆情处理以及公安工作社会热点等举办新闻发布会。
政工室: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
刑侦大队:围绕扫黑除恶、电信诈骗、危害公共安全、盗抢等犯罪防范知识宣传。围绕反恐法的贯彻实施,向社会各界宣传反恐知识。
国保大队:围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反邪教等工作开展宣传。
治安大队:围绕涉黄、涉赌违法犯罪以及特行管理、重大活动管理等事项开展普法宣传。指导派出所普法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开展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强化校园法治宣传。围绕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开展普法宣传。户政管理股:围绕身份证、居住证管理等事项开展普法宣传。出入境管理股:围绕护照法、出境入境管理法、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例警示、中国公民出国境注意事项等开展普法宣传。
经侦大队:围绕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社会民生的突出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防范知识开展普法宣传。
禁毒大队:围绕毒品危害、毒品知识、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等开展普法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对社会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提升全民禁毒意识。
拘留所、戒毒所:充分发挥监所法治阵地优势和教育矫治职能,对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普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帮助被监管人员提高法律素养和转化思想,提升遵纪守法意识。
网通大队:围绕网络安全法的实施、网络犯罪防范等指导网警部门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
法制大队:围绕“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公安机关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13.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各有关警种、部门要广泛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窗口部门要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普法载体,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常态开展法治宣传。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设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刊播公益法治宣传广告。指挥中心宣传股要加强对各单位宣传工作的指导,确保公安机关发布的普法宣传信息符合新闻宣传法律规定和纪律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分局门户网站、阳江警讯、阳江日报、南方法治报等媒体平台的普法宣传力度。
14.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积极参与上级机关或普法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教育作品征集、申报、推荐等活动。通过创建法治文化学习园地、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撰写法治调研文章、组织案例点评探讨、开展法治大讲坛等活动,强化内部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警营开放日、向社会公众推送法治文化微视频、动漫创作等活动强化对外法治文化建设。政工部门、宣传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公安法治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将我局的优秀典型、先进事迹转化为文学、文艺作品,讲好警察故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内在要求及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公安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执法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构,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主管领导,认真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计划,以切实有效的普法工作举措,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三)注重上下联动。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时要凸显公安机关普法工作大、全、深的特点,既要组织集中开展大规模的重点区域普法,营造全民普法氛围,也要组织基层派出所协同村居委会、治保组织深入街道、农村开展送法上门,发挥社区民警普法宣传作用。各警种、部门在普法中要注重上下联动,指导本系统部门开展内部及对外普法。具有执法办案、服务管理职能的警种本年度要选取一个部门作为普法宣传教育主场开展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
(四)落实经费保障。我局要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本年度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予以经费保障。要建立完善普法工作经费使用机制,根据年度普法任务统筹安排经费,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五)做好工作积累。各单位要对“七五”普法(2016年)以来,本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收集整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活动的报道、简报、图片或视频资料。同时,今年落实各项普法任务时,一并做好相关素材的积累。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普法及情况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年度的普法计划方案、开展普法活动情况、年度普法总结及有关素材报送分局普法办掌握。分局普法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指导整改。各警种部门相互协作配合,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