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西街道施工和电气焊(割)作业行为,系统防范化解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去年以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广东省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阳江市违规施工和违规电焊(割)作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针对电气焊(割)作业点多面广的特点,树立“人民战争”的思想,按照“宣传发动造声势、普及常识惠民众、整顿治理抓规范、创新手段强监管、建章立制管长远”的思路,深挖矛盾症结,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强化过程管控,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全链条全方位综合管控,有效防范遏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3年11月)。
1.即日起,街道成立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街道消安委牵头,城西派出所、街道团工委、街道建设办、街道水利服务部、街道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城西消防站等相关单位、部门参加。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消安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理行动定期调度、会商研判、阶段部署、督导检查、报告通报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完成上级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抓严抓实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综合治理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和工作专班办公室自行撤销。
2.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全面做好本地、本行业和社会面的部署发动。
3.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各行业管理部门,采取宣传引导与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家企业、逐栋楼宇粘贴宣传海报,广泛发放安全提示单张。通过微信、抖音、宣传栏等媒介,印发1份综合治理通告,面向全社会开展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安全作业常识、监督举报平台等宣传引导工作,尽早尽快形成规范用工、安全作业的广泛社会共识。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11月)。
按照系统治理要求,将施工和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区分为规模以上企业用工、社会单元(中小微企业和小修理铺、小作坊、小加工点等)用工、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3种类型,按照属地和行业原则组织摸排,统计企业和社会单元分布信息,以及存量人员身份、资质、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1.街道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广运用省消安办牵头研发的“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中动火作业管理模块,通过用工方和作业方平台双向扫码实现对电气焊(割)作业实施赋码管理,实时掌握作业情况、及时提示提醒安全作业,实现通过平台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或备案,核实作业人员持证信息、作业现场管理事项提示、作业过程安全规范提醒等功能。要结合属地实际,分层级建立平台安全管理体系,具体明确到人,并加强宣传引导与推广应用,逐渐形成人人会用平台、人人愿用平台的良好局面。街道建设办、街道水利服务部、街道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通过“一网统管”协同共治平台共享动火作业人员、设备管理及违规作业行为等信息,依职责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2.街道建设办、街道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应汇总各自历年来已发证人员信息,主动归集至“广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已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要主动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力争做到涉及焊接和热切割特种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的企业、社会单元、持证人员全部入库,实现共享共治共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电焊(割)设备质量监管执法,执法信息应与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共享。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2月)。
1.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区分企业、社会单元和自由职业者四大领域,采取边摸排边整治,服务为主、执法为辅等方式,开展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对账销号安全隐患,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1)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分工负责,采取先服务后执法的方式,集中实施“六查”:一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督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各企业要全面开展电气焊(割)作业人员专项整顿,对无证人员,应依法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有证人员,相关企业应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程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做到“五必修”(电气焊(割)作业法律法规标准;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安全用电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事故警示教育课程)。
(2)由街道牵头负责,行业部门配合,对中小微机械、五金制造加工企业和小修理铺、小作坊、小加工点等社会单元开展整治,重点解决资质能力、设备安全、作业环境、操作规范、现场监督等问题;对有证自由职业者,重点解决监督管控问题,做到流动有人管、现场有人看;对无证自由职业者(含证件过期、假证人员),重点解决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质问题,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行为和伪造、涂改及使用伪造、转借、冒用操作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失管失控。
(3)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广东省关于加强电气焊(割)作业全链条监管工作的意见》,强化专业资格管理,督促单位场所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措施,强化动火作业源头监管、协同监管,严格监督执法,鼓励对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的举报投诉,广泛开展电气焊(割)安全宣传教育。
(4)城西派出所、街道建设办、街道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执法部门要坚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证人员禁止作业”的铁律原则,区分行业领域和社会单元,按照法定执法分工,对违规电气焊(割)作业行为实施严惩严处,做到“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工整顿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对构成危险作业罪或者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和两高司法解释,坚决落实“行刑衔接”要求,切实在全社会形成强力警示震慑作用。对于执法部门出具执法决定的,各相关行业部门应将执法结果纳入本行业领域信用监管范畴,实施联合惩戒。
2.街道建设办、水务服务部等部门要根据法定分工,对自身负责领域违规施工作业开展整治,将各类建设工程中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作为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依法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处罚和惩戒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2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排查整治成效,研究解决有关矛盾问题,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措施办法,建立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施工和电气焊(割)作业培训、考核、监管、执法、问责、举报、宣传等机制,使每一个用工单位和用工个人、每一名从业人员均清晰牢记自身责任和安全规范,做安全生产的明白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思想站位,周密部署安排,以最严格、最彻底、最全面的举措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统筹协调,共同发力。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拉单列表推进整治工作。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要建立健全工作专班会商研判、调度通报、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运行机制,每月收集汇总本地区、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组织进行会商研判和调度通报。请城西派出所、街道建设办、水利服务部、街道应急办、市场监管所于11月30日前报送一位单位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一位同志为联络员。
(三)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综合治理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通过典型案例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
(四)落实督导,跟踪问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层级管理,逐级检查督导,对工作进展滞后、工作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消极应付、虚假整改和欺上瞒下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街道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宣传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
(五)及时总结,定期报送。综合治理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2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书面报送每月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刘海志,联系电话:350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