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来信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做好2021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2021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江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已于2021年4月15日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通告。同时,在城区各公办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张贴《2021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简章》,提前向社会、家长公布今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的相关事宜。
《方案》明确“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原件)。”
从您的来信知悉,您孩子属于非城区户籍儿童,户口在埠场,报名时准备提供您母亲在三江路帆映雅居的房产资料,但您的孩子(申请入学儿童)和您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出您孩子和该房产产权人的婆孙关系。根据《方案》,需要提供您和该房产产权人的母女关系证明(您的出生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以及您孩子(申请入学儿童)的出生证。请您准备好资料于6月19日到实验小学给孩子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