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依猫
留言日期:
2021-06-03
主题:
关于2021年秋季小学入学的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疑问
内容:
2021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方案是显示,非城区户籍儿童入读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情况 1、此处”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否包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外祖父母是否还需要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司法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 3、《方案》中提到:户口簿不能反映该房产产权人与申请入学儿童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原件)。此处所指的户口簿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还需要提供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就可以证明到与入学儿童的亲子关系? 备注:本人情况为户口在江城区埠场镇,我父母是江城区三江路帆映雅居小区户主,产权人是我母亲。是否可以申请办理一年级新生入学?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6-03
答复时间:
2021-06-07
答复单位: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来信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做好2021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2021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江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已于2021年4月15日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通告。同时,在城区各公办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张贴《2021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工作简章》,提前向社会、家长公布今年秋季江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的相关事宜。

《方案》明确“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原件)。”

从您的来信知悉,您孩子属于非城区户籍儿童,户口在埠场,报名时准备提供您母亲在三江路帆映雅居的房产资料,但您的孩子(申请入学儿童)和您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出您孩子和该房产产权人的婆孙关系。根据《方案》,需要提供您和该房产产权人的母女关系证明(您的出生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以及您孩子(申请入学儿童)的出生证。请您准备好资料于6月19日到实验小学给孩子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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