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jhjg520
留言日期:
2020-08-07
主题:
关于农村建房审批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中洲街道山津村委会农民,由于所在村庄经政府第4次征地,我村从来都没有分过一点宅基地,现仅剩下个人一块地作申请建房子,这块地不是农田,属于林业用地。根据农经发(2019)6号文件规定,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到哪个部门办理?我这块地刚好是在村庄与林业用地交界边缘处,希望政府为农民工作主,给我们一个落叶归根的家,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07
答复时间:
2020-08-10
答复单位:
阳江市江城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内容:

农村建房办理的手续有: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中洲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由区住建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