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驻江城)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江城区2025年清明期间祭扫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映。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阳江市江城区2025年清明期间祭扫
管理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祭扫工作,保证墓区周边地区交通畅通,预防发生重大事故,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明期间祭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祭扫服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精准落实联防联控策略,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确保群众人身健康安全,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和预判预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各级民政、宣传、公安、联防、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各基层政府、镇(街道)、村(社区)要成立专项巡查队伍,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对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集中安葬点及分散墓地祭扫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时间依程序迅速上报。
(二)强化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管理万无一失。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及时清理火灾隐患。加强对公墓、骨灰楼等场所特别是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排查,并做好涉及农村征地、环保“邻避”和山林坟地纠纷等方面信访维稳问题的摸排调处工作。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
(三)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深入开展殡葬宣传月的活动,利用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信息,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积极引导江城区城乡居民按指引开展祭扫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我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组织领导,区级成立祭扫活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徐英媚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富同志和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联防队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区祭扫活动应急指挥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祭扫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利旭章同志兼任,日常联系人:关光照,联系电话:3100332、13380863866。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区民政局: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祭祀有关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督导和检查墓区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1.负责做好江城区白沙生态墓园的防火安全,在墓园的周围推开一条长约1100米,宽6米的防火带(包括清除杂草等);2.园区生态墓园有1万多个墓穴,清明节日车辆较多,车辆行驶实行北进南出的管理方式,北进路段约2.5公里,路面个别地方破烂,路边野草生到路面影响交通。南出道路破烂不堪、难行,长约3公里,为方便广大群众扫墓,减少安全隐患,整条路需平整路面铺设石仔、石粉、清路边野草,势必要在清明节前抢修好;3.江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准备好简单的灭火消防器械和储水工作;4.牵头组织清理墓区乞讨人员,制止墓区乱摆乱卖草皮,维护拜祭秩序。5.加强祭扫活动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依法依规根据职责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管理墓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清明节期间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指挥、总协调职责,督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及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职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
(三)市公安局江城分局:负责重点墓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安排民警在江城区生态园墓区值班。协助民政部门清理墓区敲诈、小偷小摸、乞讨人员,防止治安事故发生。负责重点墓区出入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组织疏散祭祀车辆,疏通安全通道,各交通要塞增加警力,防止交通堵塞。
(四)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殡改工作宣传指导,及时公布祭祀信息,引导群众文明祭扫、错峰拜祭,并指导媒体做好相关专题报道工作和舆论管理工作。
(五)区自然资源局:参与对清理乱埋乱葬墓地的应急处置。同时,负责墓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墓区及周边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安全。
(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江城区生态墓园安排应急值班医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安排应急救护车辆在墓区内巡查值班确保墓区患急病拜祭群众得到及时救护。
(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公安部门对烈士纪念设施祭扫纪念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八)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通往各墓区道路的交通衔接及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墓区附近的高速路出入口全部开通,确保道路畅通。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墓区范围附近摊位、商贩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墓区祭扫用品、草皮买卖市场,确保祭扫用品市场文明经商、交易规范。
(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辖范围内墓区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违章摆摊、无照商贩的管理,协助民政、公安清理墓区乞讨人员,城区主要道路出入口,严查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维护祭祀秩序。
(十一)区消防救援大队:严守岗位待命,负责墓区火灾扑救工作。保证区生态园墓区的消防安全。
(十二)区联防队:负责墓区的社会治安、车辆疏通工作,保证墓区扫墓人员的安全。
(十三)双捷镇、白沙街道、中洲街道、岗列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负责墓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违章道路、无照商贩的管理,保证祭奠环境整洁。派人做好森林防火、社会治安、道路整修、车辆疏通及停车场地的落实工作。同时要建立专门的清明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分工,按时到岗,确保清明期间群众扫墓踏青活动的安全。
(十四)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祭扫管理工作及应急处置。
四、清明节期间扫墓重点部位和高峰期
(一)地点:江城区生态园墓地。位于江城区双捷镇与白沙街道大岗村简凹嶺,有墓穴约1万多穴。
(二)高峰期
4月4日、5日、6日、4月12日、13日、4月19日、20日、4月26日、27日。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统筹谋划。
1、清明前要组织各镇(街道)和区民政、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城管、联防等部门召开清明期间祭扫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对本地区祭扫活动安保维稳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部署清明期间群众拜祭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按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区、镇(街道)及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要做好江城区生态墓园以外祭扫活动的管理,保障群众清明祭扫活动的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2、民政部门认真落实祭扫活动工作安排。
(1)区民政局主要领导要亲临墓区,督导和检查清明期间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积极做好预防应对工作,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2)区民政局成立专门的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祭扫工作方案任务。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社会事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协调事务,抽调相关人员到生态园值守等工作。
(3)在墓区的主要路口设置墓区分布指示,修葺墓区道路,修建危险区域护栏,张贴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在人群聚集处增设服务窗口,并向社会公布清明祭扫值班电话:3100332(江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生态园墓区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广泛宣传文明祭扫新风,确保老百姓能“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倡导群众摒除烧纸、烧香、放鞭炮等传统祭奠方式,转而采用鲜花拜祭,无烟祭祀等科学、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同时推进绿色殡葬,鼓励群众采取骨灰还林、花葬、草坪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殡葬方式。
(二)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级祭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有关单位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值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区生态园墓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和了解当日祭祀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三)制定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区祭扫活劝应急指挥部、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相关工作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祭扫活动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并做好预案的演练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引导群众有序开展错峰拜祭、文明祭扫活动,发生公共事件后,应及时启动预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有序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有效应对。